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心理测试制度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心理测试制度的知识,包括心理测评制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安心理测评有哪些要注意的
  2. 心理测量报告制度流程
  3. 心理咨询室制度具体有哪些

公安心理测评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心理素质测评的含义和作用

心理素质测评是将科学与经验有机结合起来,针对评价目标,通过定性、定量的方式,对人的能力、个性、知识水平、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分析和评价。与传统评价手段相比,其数据化、客观化的特征特别显著。它是建立在教育测量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管理学、计算机技术等基础上的一种综合选才的方法、体系。

心理测评的实质是对行为的测量,这些行为主要是外显行为而不是内部心理活动,是一组行为而不是单个行为;心理测量是对一组行为样本的测量,即所测量的行为组是有代表性的一组行为,任何个体在不同时间、空间与条件下的行为表现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我们所测评的行为抽样不同,则所得到的结果就会不同;心理测量的行为样组不一定是真实行为,而往往是概括化了的模拟行为,心理测评是一种标准化的测验,主要是指测验的编制、实施、记分以及测验分数解释程序的一致性;而且心理测评也是一种力求客观化的测量。近年来我国公务员考试中广泛应用了心理测评技术。

面试是人才选择的一个重要环节,面试的成败直接关系着人才选择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传统面试过程中的常见缺陷有:(1)不做记录或很少做记录。(2)遗漏重要的信息。(3)提问无关的问题。(4)存有偏见或先人为主。(5)提问重复的问题。(6)忽略应试者的工作动机。(7)做出草率的判断。(8)被应试者的某项特点左右。从一定意义上说,传统面试的缺陷在心理素质测评中可以避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来录用人员,考试一般分为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化和公务员制度的完善,这种竞争更加趋向激烈和公平,测试模式包括个人的综合素质(如纪律、政治、行政学、公文写作)、行政职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应变处事的反应能力。其中心理素质测评是在经过笔试合格和面试之后的又一道关口。

心理素质测评作为一个实用性较强的选人方式,有着严格的要求。具体而言,心理素质测评必须符合规范性、客观性和标准化等要求。规范性是指不同的应试者的测试结果具有可比较性;客观性是指测试结果必须能够真实地反映应试者的某些智力水平和个性特征,有符合标准的可信程度;标准化是指对不同的应试者的相同特征的测试的过程和方法应该是一致的。

二、心理素质测评的种类

心理测评使用的各种工具称为量表。编制心理测评量表的材料,一般都是经过科学方法谨慎选择的,能够反映人们某些心理行为特点的问题或任务。把这些材料用标准化的方法加以组织编制,进行对行为样本的测查和统计处理,就形成一种“常模”。这种常模,就像一种“标尺”。现代流行的各种心理测评量表很多。据调查统计,仅以英语发表的就已超过5000种之多。

不过,对于我国公务员考试心理素质测评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能力测验

衡量一个人学习及完成一项工作的能力。包括一般智力测试、语言能力测试、非语言能力测试、数字和空间关系能力测试、反应速度和准确性测试、归纳能力测试、机械知识测试、理解能力测试等。

2.人格测验

包括人的态度、情绪、价值观、气质、性格等方面的特征。这些对一些需要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更为重要。根据心理学家对人格的划分不同,测试的类型也不同。普遍的可以将人们的人格分为16类:乐群性、聪慧型、稳定型、恃强型、兴奋型、有恒型、敢为型、敏感型、怀疑型、幻想型、世故型、忧虑型、实验型、独立性、自律型和紧张型。

3.兴趣测验

可以表明一个人最感兴趣并最可能从中得到满足的工作是什么。根据心理学家对兴趣的划分不同,测试的类型也不同。普遍地可以将人们的兴趣分为6类:现实型、智慧型、常规型、企业型、社交型和艺术型。

4.人际关系测验

对人际关系测验可了解应试者的人际交往能力、公关能力和合群性。

总之,对不同类型情况的测试,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和掌握选拔对象性格特征、能力素质、兴趣趋向等多方面的内容,从而结合招考职位的需要,进行选择和录用。

三、心理素质测评的方式

人的心理行为是很复杂的,难以直接测量而取得结果。因而心理素质测评就不像物理测量那样用直接测量的方式,而是采用间接的方式来进行的。这样的测量就必然会受到评估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外界的某些无关因素,如外来的声音、房间的设施等,都会给测验结果带来影响。因此,在测验中必须消除内外的无关因素;同时为了使测评客观、准确,测验者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全面熟悉测验的内容和方法,并能严格按照测验程度实施测验。在测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选择测量表

任何测量表,都有其适用的特定范围。我们在选用时,应当慎重考虑,认真取舍。

2.协调关系

测验者与被测者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如果这种关系不太协调,就有可能出现两种影响测验的情况:一种是使被测验者对测验产生反感,不予配合;一种是被测验者出现紧张情绪,使其测验分数达不到被测者应有的水平。只有在一个良好协调的关系中,被测验者才能最好地发挥其真实水平。3.控制误差

在实施测验过程中,由于主观及客观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某种误差。为了使测验的结果准确,就必须尽量控制误差。所以,测验者在测验过程中的操作应严格根据测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实施,并善于安定被测验者的情绪。

4.解释测评结果

每一个标准化的测验,常常用分数来表示其结果,而测验的分数只是一个相对的数值。因此,一般地说,不应当把这种结果告诉被测验者或他们的家属和单位领导,而只是告诉他们对测验结果的解释。

5.遵守测评规范

任何工作都必须遵守道德规范,心理测验也是如此。一个测验者决不能利用测验来压制人,也不能把测验作为搞不正之风的手段。

6.测验保密

对测验的保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测验内容的保密。心理测验的内容,包括测验器材,是不可以向社会泄露的,也不可以随意让无关人员使用,以免使测验失去控制,造成滥用;另一方面是对测验结果的保密。这是具有个人档案机密性的资料,是不应该随便让无关人员甚至当事人知道的。

测验时都必须注意以上几点,测验才真正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测评的标准化

(一)心理素质测评的标准化

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测评的内容,一般包括思想品德、专业与文化方面的知识。首先应当对它们进行必要的标准化。

知识内容的标准化,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在分析所有要测评的知识内容的基础上,标记所有的知识要点。

(2)分单元把所标记的知识点进行分类。

(3)抽样。对知识点分类后,一般要求从每个类别中抽取足够的知识点样本作为知识测评点,抽样结果一般以细目表的形式整理。

(二)经验测评内容的标准化

这里所讲的经验内容,包括生活经验、学习经验、社会经验与工作经验等。

经验内容的标准化,一般是用履历表或申请表的形式设计来实现。经验标准化的表格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栏目:

(1)个人资料:包括住址、年龄;

(2)家庭背景:包括父母及主要亲戚的职业;

(3)教育背景:包括所上学校的时间、名称、课程等;

(4)职业训练:包括培训的内容、类型、时间等;

(5)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职责的范围、性质、任务等;

(6)业余爱好:包括所从事过的活动、嗜好的广度与深度等。

(三)能力测评内容的标准化

能力包括智能、技能、才能三个层次,无论哪个层次,其内容的标准化都是采取分解法或表征法。分解法,即层层分析,把复杂抽象的能力要素用最简单的行为来表示,直到不能分解为止。表征法,即层层揭示,把内隐的因素用外显的特征标志来表现,直到找到非常客观直观的标志为止。

例如有人把企业管理干部的能力分解为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说服能力、交往能力、自学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决断能力、指挥协调能力、用人授权能力等13项。其中,指挥协调能力又具体分解为合理调配人、财、物,协调上、下、左、右各类关系的能力。应变能力具体为较快地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对于突然发生的事件能准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五、正确对待心理素质测评

1.实事求是,不要有任何顾虑。例如,“在别人不注意时,你有时做违反制度的事情”。如你有过就回答“是”,因为这并不是进行一种道德判断,而是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倾向,是独立型还是顺从型。

2.对心理素质测评中答案选择不要做是非判断,而是反映自身的真实面貌。

3.不必反复琢磨,也不要随意修改你的答案。要凭感觉、凭第一印象,尽快做出选择。

4.要独立作答,不要讨论,不要看别人的选择。

六、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的操作程序

公务员测评的操作程序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统计阶段和应用阶段。各阶段的步骤如下:

1.准备阶段

(1)测评决策;(2)建立测评机构;(3)调查研究与工作分析;(4)设计测评要素体系;(5)编制测评标准体系;(6)测评工具的选择与研制;(7)测评方法的选择。

2.实施阶段

(1)宣传动员;(2)选择测评的时间与空间;(3)实施测评;(4)收集测评数据;(5)取样抽查,检查测评是否符合要求。

3.统计阶段

(1)数据处理;(2)划分等级和类型;(3)鉴定测评结果的有效性与可*性。

4.应用阶段

(1)形成测评报告;(2)将测评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3)根据测评结果做出有关人事决策;(4)测评总结。

心理测量报告制度流程

心理测量与评估报告

来访者:---

年龄:---

职业:---

测试来源:----(如面谈咨询)

测试人:------

测试项目:-----

测试结果:-----

(以下供参考)

心理咨询室制度具体有哪些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

2、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3、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

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咨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咨询人员要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在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资讯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准备为今后查阅。

9、资讯室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管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开两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自身的身心健康

2、咨询老师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

安全环境氛围。

3、心理咨询师在分析问题是,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4、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做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5、咨询老师如果遇到有心理问题严重的甚至严重到精神问题者,

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咨询的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

3、心理咨询室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

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4、心理咨询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5、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7、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8、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9、每次咨询结束后,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10、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11、爱护咨询室的物品,保持好咨询室卫生。

12、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责任制度

(1)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班级或院级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老师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2)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一、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四、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七、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八、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九、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十、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赞(4)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